死神灵魂燃烧碎蜂使用心得
时间:2014-10-28 16:39:11来源:k73电玩之家作者:小新热度:25次
在动画中碎蜂从当上死神不久后,就一直跟着夜一的脚步前进,当夜一离开尸魂界之后,碎蜂更是取代夜一的位置当上二番队的队长了,但遗憾的是无论碎蜂如何努力修练,实力始终是在夜一之下,当然在游戏中上述剧情也完整重现了,碎蜂这个角色也继承了夜一难用的特色,而且攻击段数永远拉不上来,唯一可以讚许的就是此角色的普通攻击比其他角色变化还多,但是变化多并不代表好用,只是连段比较多样化而以,以下就跟各位大大分享昨天碎蜂
在动画中碎蜂从当上死神不久后,就一直跟着夜一的脚步前进,当夜一离开尸魂界之后,碎蜂更是取代夜一的位置当上二番队的队长了,但遗憾的是无论碎蜂如何努力修练,实力始终是在夜一之下,当然在游戏中上述剧情也完整重现了,碎蜂这个角色也继承了夜一难用的特色,而且攻击段数永远拉不上来,唯一可以讚许的就是此角色的普通攻击比其他角色变化还多,但是变化多并不代表好用,只是连段比较多样化而以,以下就跟各位大大分享昨天碎蜂满等的心得吧。
首先从普通攻击开始,地上有五段、空中有四段,她的空中追打段数是归类在空中第叁段,而碎蜂最特别的地方在于地上第五段打完后敌人跟自己都会自动飞在空中,所以在平地就可以完整的打完九个连段输入,如果嫌九个普攻段数不够的话,那可以在第八段的时候按跳跃到更高的空中追打,因为第一次的空中攻击不须要输入跳跃,所以空中追打还可以在输入两次,如果有优先把大前田的珠子点出来的话还可以在加一次跳跃追打,也因此碎蜂这个角色光是普攻全部打完就要按上15次的方块键
讲到这一定会有巴友说:我玩其他角色就算只要输入7次普攻就整套打完,我也是会一直连按,虽然只有7段但是我按的次数,跟本完全超过14下,而且段数更是7的N倍以上
事实是这样没错,但是碎蜂的15下普攻判定跟那种只为了衝高段数而毫无意义的攻击,相比较之下,碎蜂的段数虽然很难看,但是攻击力却颇亮眼的,在加上如果嫌不够的话还可以自己删掉最后一段普攻,改用灵压攻击或其他招式,以普攻的灵活度、变化性来说,碎蜂算是首屈一指的,可惜普攻就是普攻,无论攻击力再强、变化在大,还是无法跟上其他角色的灵压攻击,而且还有距离太短的问题存在,导致此角色难以跟其他人抗衡。
在来是灵压攻击〝暗剑〞〝缚道之六十.嘴突叁闪〞,地上的灵压攻击暗剑跟本完全抄袭夜一,而且还抄不完全,平平都是暗剑,夜一最后一段射出的飞刀就是比碎蜂多两支,大家可能觉得两支影响不大,但是少两支就少两段,就少两个伤害,碎蜂的普攻连段数以经很难看了,连地上灵压攻击都输别隻角色一截,真的是万般无耐,至于特色请参考〝暴力美学"四枫院夜一"〞那篇文吧
接下来空中灵压攻击是缚道.嘴突叁闪,灵压攻击会用缚道还蛮少见的,一般来说都是採用据有攻击性的破道,但是嘴突叁闪此招在某些场合却算是蛮好用的,通常我都会拿来当作连段的最后一段来使用,但昨天打完所有关卡后发现,像是对蓝染那种超爱防御的角色使用此招好像特别容易中招,所以常常会四个普攻后就接叁闪,无限轮迴(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试试看),目前还不知道这招是不是无法防御,但这招被闪开的机率本来就算蛮大的,叁闪如果把敌人定在地上的话,最大效益就是叁个普攻后接暗剑,但如果是定在空中的话,就可以回到空中连段后半段全部打完
总合以上几点,我觉得嘴突叁闪这招还让我对碎蜂燃起一线希望,最后是必杀攻击〝雀蜂〞,地上使用是以直线高速向前突刺,空中则是往地面高速突刺,此招不会追踪,角色正面向那边,她就衝那边,所以使用前请先调整好角度,以免衝错地方,雀蜂此招有一个特色就是动画中的二螫决杀在本作中也重现了,只是感觉不太完整,这招通常打一般小怪都是一击必杀,但是如果是中、大型怪的话,敌人身上就会出现蜂纹华,此时在被雀蜂打到就会死
这招打BOSS战的实用性算是蛮高的,虽然说BOSS血量要低于六分之一左右才能使用(大约是这个量才会出现蜂纹华),但是BOSS也是会回血的,如果中蜂纹华的话,就算血回满,只要蜂纹华还在就可秒杀,虽然在普通模式和困难模式没有太大作用,但是在非常困难的多隻BOSS战就能显现出此招的价值了
另外就是此招可以闪过敌人BOSS的直线型奥义,只要离敌人还有段距离就可以从旁边高速回避,但要记得把锁定关掉,虽然夜一也有类似的高速移动技能,但夜一要在空中才能使用,光是多一个跳跃的动作就能决定你是否能闪过这次的奥义攻击了,我想这是碎蜂这个角色在本作当中唯一胜过夜一的地方了,目前完成LV.MAX的角色有黑崎一护、朽木露琪亚、石田雨龙、四枫院夜一、碎蜂,京乐春水、日番谷东狮郎、史塔克以上八隻,终于把难练的角色练的差不多了,接下来应该都不会太难练,所以明天可能会休息一下,之后在优先考虑完全虚化一护、朽木白栽、梗木剑八,这叁隻都是剧情模式中会用到的角色,为了剧情模式全S,所以先考虑这叁隻,今天的心得分享就到这边噜~欢迎大家一起来讨论
热门新闻
我要评论查看全部评论(0)>>